為增強銀江水電站參建人員的安全環保法律意識,深入貫徹安全環保法律法規,近日川投能源攀水電公司安全環保部會同工程監理、環水保監理組織施工單位,在導流明渠施工項目部會議室開展了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宣貫學習。
本次宣貫學習的主要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修正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公司安全環保部、監理及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環保主要管理人員參加了宣貫學習。
貴陽院工程監理林建會首先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涉及安全生產的修正內容進行宣貫學習,指出修正案加大了對安全生產違法的懲處力度;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修正草案)》的修正變動趨勢進行了分析講解,強調要認真落實法律法規涉及到的單位主體責任和個人崗位責任。
華東院環水保監理孔建偉以生動的提問方式普及了長江相關知識,就長江保護法的立法目的、立法意義進行了介紹,就法律涉及到長江的規劃與管控、資源保護、水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修復、綠色發展、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以及工程建設中需要注意的問題進行了拓展講解。
參與培訓的人員紛紛表示:希望多舉辦一些類似的培訓學習活動,既豐富了知識,又增強了安全環保意識,有助于在工作中依法開展安全環保工作,有助于管理人員依法履職,有助于進一步加強項目的合規管理。